在野生动物保护区和非狩猎区拍摄

在野生动物保护区和非狩猎区拍摄

在野生动物保护区和非狩猎区拍摄

申请电影拍摄许可

作日提交申请

至少在拍摄日期前

5个工

所需文件

  • 泰国电影局颁发的电影拍摄许可证
  • 致国家公园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厅的信函 (自旅游厅)
    注明野生动物保护区或非野生动物狩猎区名称、府名、拍摄区域、拍摄日期、剧组人数和车辆。
  • 申请表
  • 剧情简介、故事板/最终剧本泰文版(仅相关部分)
  • 进入该区域的所有工作人员名单
  • 进入该区域的所有车辆的车辆登记证
  • 用于拍摄的设备、工具及机械清单

收费标准

拍摄故事片、电视剧
10,000泰铢
Test
拍摄纪录片、广告、电视广告、电视节目和MV
6,000 泰铢
Test

注: 不允许创建场景

申请许可及缴纳费用的地点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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