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公园拍摄

在国家公园拍摄

在国家公园拍摄

泰国有许多国家公园可作为电影拍摄地,在泰国电影局批准电影拍摄后,您还可以要求泰国电影局提供一封致国家公园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厅的合作函,以请求允许在国家公园内进行拍摄。

电影拍摄许可证申请

作日提交申请

至少在拍摄日期前

5个工

所需文件

  • 泰国电影局颁发的电影许可证
  • 致国家公园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厅的信函 (自旅游厅)
    需注明国家公园与府名,拍摄区域、拍摄日期、演员与剧组总人数、设备及演员服装清单
  • 申请表
  • 剧情简介、故事板/最终剧本泰文版(仅相关部分
  • 飞机运营商或发射者的注册信函(使用无人机的情况下)
  • 场景创建模型(需创建场景的情况下)

收费标准与损坏押金

拍摄故事片、电视剧
3,500 泰铢
//天
拍摄纪录片、广告、电视广告、电视节目和MV
3,000 泰铢
//天
若为大型布景或团队超过200人,需附当地政府机构许可证以及由泰国汇商银行出具的损坏押金证明
2,000,000 泰铢
//部

申请许可及缴纳费用的地点

国家公园办公室Sueb Nakasathien大厦9楼
1-16 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及保护区管理办公室的所有分支机构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

电话 : 02 561 0777 转 1770 , 1772 / 095 895 6430
邮箱 : dnp.npm@hotmail.com
网址 : https://portal.dnp.go.th/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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